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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今后推进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必需遵循的重要指针。
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由各地逐步予以补发。二是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六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大全国社保基金。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维护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七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八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建设,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十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服务到位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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