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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09-02-13 出处:来自网络 编辑:不详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新劳动法:扣工资仅限四种情况

问:办公室职员窦雄的合同里清楚地写着窦雄的工资——1300元。然而这并不是真实情况,到年底,单位还会发一笔“还算丰厚”的年终奖,但奖金如何计算,谁都不知道。

    答:过去有部分企业存在“秘密工资制”等情况,职工只知道拿到手多少钱,并不知实际应得工资,一些被扣掉的工资也原因不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

    一是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三是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四是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按照规定,每天加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如果超时劳动,无论给多少加班费,用人单位都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