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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新劳动法网 >> 法规 >> 劳动争议仲裁 >> 群体劳动争议多因“不协商”
发表日期:09-04-24 出处:来自网络 编辑:不详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群体劳动争议多因“不协商”

随意取消员工的免费午餐;老板擅自决定不再发放员工孩子的入学补贴;效益下降,“班子”决定降全体员工薪水……日前,市总工会相关人士在分析最新群体劳动争议的特点时透露,近期发生的100多起群体劳动争议,多数是因为企业或老板在未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而引发的。不进行集体协商,员工不了解企业裁员、降薪、降低福利待遇的真实原因和动机,从而导致员工群情激昂,群体上访或群体上诉。

    某企业长期以来一直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忽然有一日,企业宣布:金融风暴,企业效益下降,取消原先供应的免费午餐。于是,很多员工认为,企业这样的做法侵犯了员工的利益。“本来免费供应的午餐为啥就这样平白无故取消了呢?”但企业方也非常理直气壮,免费供应的午餐又没有白纸黑字写在协议上,供应免费午餐,完全是出于对员工的照顾,现在企业效益下降了,取消免费午餐是企业的权力,何来侵权之有?由此,一起群体争议发生了。

    据分析,近来不少裁员、降薪、降低福利待遇情况的出现的确是因为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但很多企业没有依法走必要的法律程序,即没有向工会或职工代表“交底”,也没有与员工进行协商,由此将本该容易解决的问题转化成群体性矛盾纠纷。

    劳动法专家、市总工会法律部谈育明分析说,近期出现的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解决的最好方式就是进行集体协商。“凡出现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不得拒绝,否则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