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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08-10-08 出处:来自网络 编辑:不详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一位老员工的抗议与求助

事情是这样的!在二三十年前这位“老员工”进入了一家国有单位,一直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做的他的本职工作,直到“国有企业改制”的出台,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公司的改制使得原本的公司属性发生了改变,老员工坚持(没有放弃自己的工作)但“狡猾的”公司领导劝其说:“老李,现在公司在做内部调整先调你去一家公司做为公司的外派人员,你看怎么样?”,善良单纯的“老员工”同意了,带着不情愿勉强同意了公司的安排。一年过去了国有企业在做着内部的调整。。。“老员工”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公司可以把自己调回去,可是事实却并不像老员工想象的那般,原来公司是不要他了,是在规划改制中把他除名了,愤怒油然而生于是一气之下找到了原来的公司领导(现在公司的所有者),在老员工的一再要求下公司把他调回来了,分配给他了一份工作(传达室看门),老员工忍了,依然坚持着回到了自己的“老单位”,他执着着自己的“工龄”,执着着自己对“老单位”的感情,里面有着他青春的美好回忆。。。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员工”又继续的在这样“变了味”的公司里努力工作着。。。平静的工作着。。。一干又是3、4年,直到这次《新劳动法》的出台,原本平静的生活又要被再次搅乱了,老员工开始愤怒了。。。愤怒这个社会的不公,愤怒公司对他的无情,愤怒他的付出竟然换来的是这样的一个结局,这几天公司上层要“老员工”写一份协议,一份不公平的协议,按新的劳动法来说应该是签定劳动合同的,但公司上层却想在2008年1月1日前打一个擦边球,老员工坚持着不签这个协议,签了不就等于把自己给“卖”了吗?今后的劳保待遇怎么办?今后的生活怎么办?但上层却在这里开始威胁“老员工”:不签后果你自负,你已经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了,以前你就“自愿”离开公司了现在只是临时工,。。。。。。一句句话喷刺着“老员工”,现在老员工不在忍气吞声了,他想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在这里“老员工”的女儿想请大家帮帮忙,我们应该收集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利?